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某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委托,作为陈某某诉人保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人。本案经历一审、二审程序,公开开庭5次,现已于2015年7月宣判,我所律师团队为人保公司减损665余万元,取得了满意的诉讼效果。
本案争议焦点众多,涉及火灾原因、是否属于保险标的,损失程度、不足额投保、相关证据的合法性等诸多问题,由于火灾发生后,陈某某一直拒不向人保公司提供任何资料,导致人保公司取证存在巨大阻碍。
我所接受人保公司委托后,以主任律师为组长,其他4名专职律师及相关律师助理为组员,成立专门工作组积极努力开展工作,以民事应诉为基础,以刑事报案为辅助,借助公安部门的侦查取得了部分案件的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所律师积极寻求相关行业协会专家意见,向法院提交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请专家证人出庭,为法庭查明相关事实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
本案代理人在对各项证据进行细致梳理的基础上,积极借助专家证人意见及公安机关协助取证的力量,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高效、专业的服务赢得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电话: 0757-81850699
传真:0757-81850298
联系邮箱:zhongmiaols@163.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发展大厦1812室
Copyright 2018 Guangdong Zhong Miao Law Firm |粤ICP备16023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