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淼所为南海区里水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讲座
撰稿人:黄智琴 发布时间:2021-09-19 14:58:00
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由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2009年和2017年先后两次做了个别条文的修改,对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和实施作了基本规定。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行政处罚法再次作出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加强领导干部及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对新法的理解和适用,提高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应南海区司法局里水司法所的邀请,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在里水镇政府机关小礼堂开展了里水镇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讲座,镇全体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及骨干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专题培训讲座
培训伊始,先由众淼所陈昊进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策法规宣讲,明确了区委副书记、区长顾耀辉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的“五个一”工作要求,务求达到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实现镇街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执法制度化、实现执法专业化的“四个实现”工作目标,稳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说明目前综合执法改革落实的情况。
紧接着,由众淼所黄智琴律师进行《<行政处罚法>新旧对比与新法解读》的专题培训。首先,黄智琴律师从《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历史与背景切入,针对目前实际执法的迫切需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精神,结合环保案例深入解读了新旧行政处罚法的衔接适用问题;接着,通过新旧法条逐一对比的方式,从新行政处罚法的一般性适用规定、程序修改内容、执行修改内容、其他修改内容等四个方面展开讲解此次修改《行政处罚法》所体现的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加强行政相对人权益保障的立法精神,重点讲解《行政处罚法》第9条、第28条、第29条、第33条、第57条等内容,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对行政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最后,通过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例,引发了在座参会人员对行政处罚合法合理性的深入思考。
授课结束后,众淼所律师和执法工作人员就新法施行后执法工作具体开展中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进一步指导执法工作人员的实务操作。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众淼所秉承“专业、高效、诚信、负责”的服务态度和服务理念,长期致力于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行政法学领域深耕细作,为市区镇三级多个政府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法律服务,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