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

叶淑玲律师受里水镇司法所邀请开展《噪声法》专题讲座

撰稿人:郭楚欣       发布时间:2023-06-22 10:32:00


       2023年6月8日,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众淼所”)叶淑玲律师应里水司法所的邀请,为里水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专题培训。
《噪声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至今刚好一年。在《噪声法》满周岁之时,世界环境日刚过之际,学习《噪声法》具有特别的意义和价值。

       《噪声法》的系统修改是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现,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切实行动。
       
《噪声法》围绕加强规划源头防控、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准确界定防治对象、完善主要噪声源管理措施、强化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90分钟讲座里面,叶淑玲律师系统地介绍了《噪声法》修法历程和背景,总结了人民群众反映的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社会热点、投诉黑点解读了法条的创新之举以回应人民诉求,例如噪声污染的定义,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增加防治对象、扩大法律适用范围;修改了工业噪声的定义,将工业噪声扩展到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不局限于固定设备;增加农村地区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相关条款规定的适用范围从城市市区扩展至全域;在建筑施工噪音防治方面,要求建设单位将防治噪声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尽管讲座开始前,下起了瓢泼大雨,但是并没有浇灭政府工作人员学习的热情。课程结束后,参加者表示本次学习是对《噪声法》的归纳总结,是高度浓缩的精华,实在、实用、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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