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借鉴广州、深圳在培育品牌律师事务所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律师在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方面的做法,由佛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易新华同志带队,于2016年11月2日-3日组织佛山市、区部分律师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律协部分会长成员以及律所主任赴两地学习交流。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主任谢红波律师应邀参加了本次交流活动。
11月2日上午,交流团抵达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所张斌主任进行了热情的接待,并带领交流团参观了律师所。随后,双方就“律师所品牌建设及律师在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方面的做法”进行座谈。张斌主任介绍,卓建所的理念是“以文化立所,以文化聚才”,他们自创立以来就非常重视律所品牌和文化建设,至今取得不俗的成绩,除此之外,他们在整个律所运营管理如运营机制的构建、知识管理及互联网产品研发上均有着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11月2日下午,交流团到达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展开了“律所管理发展”的座谈交流。华商所是一家综合性律师所,在证券法律服务领域里取得较好成绩,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其专业化建设值得借鉴。华商所负责人介绍了律所的发展及团队运营机制。在专业分工上主要按业务领域分为不同的团队,并由各合伙人负责带领,他们提供规则,精细管理,推动团队专业化成长。
11月3日上午,交流团来到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共同探讨律所管理模式、业务创新、应对互联网时代等热门议题。康浩所设立以来就实行公司化管理,内设多个专业部门,建立了较完善的业务管理体制、知识管理体制和客户风险控制体系等。
此次交流,康浩所主要围绕律所管理、业界趋势、法律媒体传播、新技术和律师业务等进行了分享,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在座人员深受启发。互联网时代给律所工作模式带来了全新的体验,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律所管理和专业化的进程也有了更多的解决方案,我们将持续关注。
11月3日下午,交流团来到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金鹏所作为广州律师体制改革的试点,于1993年率先成立,是广州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标志着广州律师行业按国际通行的合伙模式经营。
此次走访,我们深入探讨了律师事务所内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权力的划分机制,详细地了解了如何有效地配置事务所业务、人力、物质、技术等方面的资源。律所管理模式关系律所的兴衰,我们应多层次、多视角的审视和反省现有模式,以保证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
结语:本次交流行程紧密,收获颇大。众淼所主任谢红波律师认为,在律师行业竞争激烈的今天,我们应开阔思维,与时俱进,继续积极与各地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升多领域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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