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

京众之谈:从审判中心主义悟辩护新方向

撰稿人:杨庆梓       发布时间:2018-08-04 23:03:00

        2018年8月2日下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袁方臣律师来到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和探讨,围绕“审判中心主义下的一审辩护”这一主题,系统理论地讲述了在当今法制社会中,如何适应、掌握以及应用新的法律思维和方法进行法律工作。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由国内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田文昌创办,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很高的造诣。本次京都律师与众淼律师的交流探讨会上,袁律师以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以案说法,并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难题与我所律师探讨及研究,我所律师积极参与,以此达到共享、共赢,促进共同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袁方臣 律师

      审判中心主义是中国法制进程的一大进步,因为只有将刑事诉讼的中心放在在审判阶段,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充分的维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才能得到最终的、权威的确定,促进司法更公正、公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提到审判中心主义的制度,袁律师以自身的实践经历讲述了律师应该如何应用专家辅助人制度:诉讼参与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有专门知识或经验的人员对鉴定意见、证据等发表专业意见,辅助庭审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员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信息,得以更公平、合理的判案结果。
审判中心主义同时也给律师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那作为当代律师应该如何运用相关制度去履行辩护职责呢?
      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要会行使辩论权、辩论管辖权等权利,合法恰当地运用自身的权利去办案。而且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去对待每一项任务,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案件必须要做到“没有盲点”,全面审阅已取得的案件情况和信息,充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判例甚至相关学理,认真负责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任务。

       除此之外,还要不断加强个人素养以及提高综合知识水平,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不但要钻研法律专业知识,还要对其他不同领域的知识进行拓展和学习,以应对不同情况下、不同当事人的需求,跟上时代的步伐。
“闻名之如露入心,共语似醍醐灌顶”,众淼律师通过本次与袁律师的交流和探讨,除了学习到“审判中心主义”的理论知识和实践适用外,也从袁律师的实践中感受到了律师执业时应坚持的态度、作风,学习到了法律实践中的不同执业技能,获益良多。

       今后,众淼律师将会继续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和作风,发挥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传统优势,与更多优秀的律师、律所交流探讨,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律师执业,并非仅仅是一份职业,它更是一份尽心尽职的责任,有千千万万的内心确信者,夜以继日地肩负着。众淼律师就是如此!

  • 电话: 0757-81850699

    传真:0757-81850298

  • 联系邮箱:zhongmiaols@163.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发展大厦1812室

  •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